原标题:深圳交警开展“远光灯”专项查处行动
(记者 马超 实习生 莫雅媛) 7月23日晚上,深圳交警局在全市开展“远光灯”专项查处整治行动,重点查处驾驶员违法使用远光灯行为。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夜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比白天大1.5倍,而重大交通死亡事故中有30%至40%的事故起因是滥用远光灯。在此次“远光灯”专项整治行动中,深圳市交警局在全市共设置48个整治组开展统一查处。
深圳市交警局相关负责民警介绍,远光灯会让对向来车误判乱对向行驶汽车的车速和距离,夜晚会车时,远光灯会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瞬间致盲,对周围的行人以及前后来车观察能力大大下降,从而容易引发事故。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三条,机动车在照明状况良好的路段、与对向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交汇时、桥梁或隧道以及高架道路、停车或者中止行车时使用远光灯的,执法部门可以对驾驶人处以三百元罚款。同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按照“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相应条款,执法部门可以对驾驶人驾驶证记扣1分。
深晚记者了解到,即日起深圳市交警局还将依托晚间、夜巡、夜勤警力加强对违法使用远光灯的查处力度,形成“远光灯”违法查处常态化、日常化机制,确保管控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