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深圳根据国家、省有关精神对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又做了进一步放宽。以前要求要累计缴纳失业保险36个月,现在失业保险只需累计缴纳12个月。
补贴标准
1.一般职业(工种)的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
2.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
3.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2000元。
其中,广东省和深圳劳动力技能培训已开展的职业(工种)且有明确的补贴标准的,就高执行该补贴标准。
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待广东省另行发布相关文件后执行。
申请条件
1.在我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失业保险关系从市外转入我市的企业职工,其在市外的参保时间可合并计算。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国家公布的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底取得规定职业资格证书、取得证书时间已超过粤人社规【2017】13号文第三条规定的“12个月内”申领期限的参保企业职工,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的时间放宽到2019年底。)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这些情况不能申请补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核发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参保地和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发证地均在市外的;
2.参保地在市外、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机构在市内的;
3.本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申领过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
4. 所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或国家技能等级证书目录范围内的;
5.弄虚作假,骗取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
申请时间
企业职工应该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申请。
职工在2017年1月1日至文件发布实施之日2018年10月1日期间取得证书的,应在2019年9月30日前登陆系统进行申领,逾期系统自动识别不再受理。
申请流程
1.进入深圳人社局官网(网址:http://hrss.sz.gov.cn/),点击【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管理系统】
2.登陆后,点击【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按要求如实填报申领信息。
3.职工申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对其进行审核,并于每个月的月末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官方网站对系统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和补贴金额予以公示。
4.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经复核不属实的,则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最终审定通过的补贴人员名单和补贴金额通过系统后台直接汇总给市社保经办机构。
5.市社保经办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社保卡或个人银行账户。